不知去向
想要去看美美的风景,又要爬很远的山路,唉,只得步行。索性买来背包,蓝色的裤子,乳白的牛仔鸭舌帽,并不是不穿衣服的。没买罢了。
拿必备的刮胡须一套装具,严格来说也不必备,因为留着胡须的年轻帅哥流浪在外,见过的人都说文艺。那么这样说,必备的通信手机,也自然是可以不拿的了?装一条米老鼠毛巾,家用洗漱备件
重要的是,支付路途中消费的勇气,一些费用,必备,必备。不可以说可以,不拿。因为它能供我,在这个不是很吵的世界上安静的活着,供我呼吸,供我这样的,准备离家出走
第一次就不要走太远了吧!一千多公里,听说我喜欢丽江。
我当然不会整月整月的消费时间,太贵了,倒不是花费不起,不愿意被人们发现罢了,会说我土豪。
我那么富有,谁说我土,我会不开心,所以考虑是在生命中行走,我一点儿都不马虎,相反,我慎重着呢,我知道每走一步,天色渐晚,我知道每一个款款走来的步子里,轻松或者自然?都是自己决定的,要给自己环境,让灵魂至少,自由。
我来到这个满是恋人的城市,便恋爱了,我心动不已,我说,走进古城小巷的转弯处,忽然落泪了,我着急的把它们赶回去,藏起来,匆忙之中,藏在浅浅的眼眶里,因为暴露在暮光,暴露在人来人往,我舍得让路人看到,一个流泪的男子走在街心。
我想起了好多事啊,百感交集,却怎么也想不起因为什么?
也许,是童年记忆里失散了的友谊,也可能是因为,没有和主角当面说声再见,便草草结尾的,爱情故事。一帧一帧如影像放映,快而悠长。
我路过小巷的店面,只见笑和热闹。我路过寄明信片的屋子旁,远方有来信
这时,我想起了我也曾拆封,反复阅读过的故事,紧张而幸福。为此,我也曾向心仪的姑娘誊写过钟情。
然后,转身再 一 一 告别。
我路过彩灯初上的酒家,醒着,醉着的人。点一杯粉红佳人,我多想也醉一次,而不常是慎重地清醒着的。
那晚以后的凌晨,我忘了,我是醉是醒?却也独自地找到旅店,安然的睡去。
我喜欢众人的狂欢,却不擅长群居,所以我有我的孤独,浓烈而悠长,和任何人无关。
我跑到茶马古道,爬上爱情崖,我没有纵身一跃下,还好,在这么大的世界上,竟没有一个女子走在友情之上,与我同行。
沿途,走过很长的的桥,见过很清澈的溪水,回头发现,却也只和几个能说的上名字的朋友打了个照面,我太注重赶路,匆匆却错过路程上极美的景。
当我再重复的走在城市与城市的中间,走在傍晚的路灯,走在喧嚣过但渐渐安静,再寂静的街道,当我在经过麦香的田野,泥泞的小道,当我终于站在一个不知名的夜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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